《桂林旅游学院关于新增高等教育自考互联网助学班的请示》(桂旅院政报〔2021〕67号)收悉。为发挥你校办学优势,促进我区高等教育自考高水平进步,依据国家和自治区自考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情批复如下:
赞同在你校自考互联网助学试点中新增电商(120801)、视觉传达设计(130502)等2个本科专业,试点期限为自发文之日起三年。请你校认真履行主考学校职责,做好招生宣传、专业计划拟定、交流课程和实践与应用课程的辅导考核、毕业论文指导及答辩、毕业手续办理及毕业证书副署盖章等工作。
互联网助学试点专业考试计划分为交流课程、助学课程和实践与应用课程三部分,助学课程最后成绩由过程性考核成绩及统考成绩合成,过程性考核成绩所占比率最高低于30%。你校负责交流课程及实践与应用课程的辅导和考核,指导审核“智学网网站”做好助学课程的过程性学习辅导及考核,并按我办指定的渠道上考试报名核成绩,确保教学水平。
你校招生对象仅限从未参加过自考助学班及专本衔接试点的考生。你校要严格审核所招考生身份,并将考生信息报我办备案后方可拓展助学活动。招生宣传要严格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高等教育自考本科与高职高专教育衔接试点宣传工作的公告》(桂考委办〔2021〕24号)实行。
请你校切实加大组织领导,健全助学习管理规定,加大助学组织管理,认真为学生提供好服务,不断概要试点经验,确保助学水平。在试点工作中遇见任何问题,请准时报告我办。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考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8月11日